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7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忠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万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受理案件35345件,结案33411件,同比分别上升7.71%和9.26%。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89件,较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多59件。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扎实开展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制度机制,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维护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24次。
二、坚守安全底线,助推平安万州建设
(一)全力维护万州平安稳定
审结刑事案件1149件,判处罪犯1565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33件36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罪犯319人,切实保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冉某华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公开向152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755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勇利用职务便利受贿706万余元,被我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二)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40人。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1件142人。奉节县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马忠典操控村民选举,破坏基层政治生态,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积极推进“六清”行动,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执行涉黑恶财产1500余万元。坚持“一案一整治”司法建议机制,促使侵蚀基层政权、套路贷讨债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发出司法建议7份。《加强农村基层选举监察》司法建议获评为全市优秀司法建议。
(三)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23件次。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非认罪认罚案件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086件。严惩虐待、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罪犯9人,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谭某祥多次性侵幼女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筑牢风险防控关口,审结破产、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案件1875件。紧紧依托府院协调机制,主动担当作为,敢于直面矛盾,为政府排忧,为人民解难。妥善办理影响社会面稳定、涉案人数众多、矛盾复杂尖锐的涉“滨江环湖十六景”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天仙湖置业破产清算案、东方药业重整案、馨葳机械质押合同纠纷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力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如办理涉拆迁户135户、购房户285户、长达10年之久的顺达房地产破产案,引入大量资金续建烂尾楼,推动纠纷从根本上化解。
三、围绕中心工作,保障全区发展大局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
面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全国各地当事人来院风险,我院全力做好法院自身疫情防控,确保了人员“零感染”。第一时间组织118名党员突击队下沉基层社区、15名司法警察驰援分水镇,深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曾凡素、熊德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保障“人民卫士”战“疫”。严惩非法侵害野生动物资源罪犯35人,有效防止野生动物疫源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出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11条措施,帮助企业纾解困难、复工复产,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抽调精干力量化解受疫情影响的商贸城120户租赁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成立“云”上办案应急保障技术小组,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网上立案461件,“云”上开庭案件285件。
(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司法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重要平台建设、城市规划发展,为“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建设贡献力量。出台《关于为万州建设三峡库区经济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主动投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加强与万州经开区、渝东开发区、江南新区三大平台联系沟通,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助力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高度重视、妥善办理涉高铁北站12件行政案件,司法保障郑万高铁征地工作顺利开展。走进渝东开发区开展涉拆迁户法制宣讲,15户拆迁户主动腾退房屋。妥善执结申请人三峡产业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桂迁笙公司、豪威尔公司租赁纠纷案,强制腾退厂房2.5万平方米,助力万州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多地法院,顺利执结涉三峡纺织公司系列借款案,为万州经开区收回土地、厂房及近亿元债务,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履行司法监督职责,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047件。发出《2019年度行政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为行政机关提供详实司法数据和素材,助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与区规资局、区人社局、走马镇、太白街道等部门和镇乡街道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实质性化解动物疫情防控、征地补偿安置、违建拆除、耕地违法占用等行政纠纷。协调化解五桥莲花社区20户居民与万州经开区多年征地补偿纠纷。延伸司法职能,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及工作建议,助力行政机关有效推进“双亮”“双评”、老旧楼房电梯安装、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标世界银行“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16339件,涉案标的额24亿元。坚持实行网上立案审核、庭前阅卷、文书送达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供给优质司法服务,被重庆日报专题宣传报道。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切实保障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某建设公司、陶某利等6人以虚假诉讼方式损害他人利益,被处以罚款20.5万元。
(五)服务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
严惩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支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高效审理环境民事案件,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环境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行政案件543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严惩非法捕捞罪犯180人、增殖放流鱼苗6万余尾、销毁渔具396套。持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共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推进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中央电视台13频道新闻直播间、重庆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深度报道,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审结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在巫山县检察院诉巫山县林业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探索恢复植被、补植林木行政行业治理新模式。在何世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创新以劳代偿方式,判令其履行588小时巡山护林劳动。千丈岩水库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和《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精品案例》。
四、坚持人民至上,有力彰显司法情怀
(一)服务脱贫攻坚收官战
认真履行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职责,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对口脱贫工作,初步实现贫困村按期整村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达标、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贫困户精神面貌发生可喜转变的目标。一年来,推动饮水改善、道路硬化、产业发展等17个项目全面开工,消费扶贫金额104万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根植基层优势,有效运用法治手段,保障三峡恒合旅游度假区建设,探索鄂渝跨省级行政区域司法治理新模式,助推万州国家农业公园发展,服务沿江美丽乡村建设,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加强民生权益保障
高度重视教育、劳动、医疗、消费、住房等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审理,审结该类案件6090件。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减缓免诉讼费127万余元,让贫困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走实走深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巡回审判189场次,现场勘查156次。开展“迅雷2020”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兑付劳动报酬、医疗赔偿、赡养费等2000余万元。妥善执结太白建司与厚华养老院租赁合同纠纷案,强制腾退被占用场地,引导申请人接管养老院,保障200余名老年人“老有所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技术用房、白土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周法庭开工建设,新田法庭规划建设,为更好保护民生权益夯实基础。
(三)竭力兑现胜诉权益
强化执行手段,执结案件9687件,执行到位金额12.82亿元。凝聚执行合力,推动建立26个单位切实解决执行难协作联动机制。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将5683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利剑2020·三集中”专项执行行动,集中腾退房屋108套、司法拘留20人、扣押车辆11辆。在潭獐峡旅游公司租赁纠纷执行案中,破解人员搬离、物品清点等难题,顺利将潭獐峡景区内1.8万平方米场地及房屋、16万株花果苗木交付给该公司,助力国家级景区规范管理。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21场次,在新媒体推出民法典“典在身边”15期、以案说法12期,选派普法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推动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我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000余人,阅读量累计达12万人次,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法官讲笑话逗醒装睡“老赖”》宣传作品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成果。精选“男童泼水公共走道未清理致人摔伤”“丈夫伪造妻子银行存单”“境外盗刷银行卡”三案,作为典型教育案例,分期在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播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不断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综合效能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协同有序。健全法官员额管理机制,4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积极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用,院庭长办案1558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46.6%。创新试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统一集约化办理案件排期、文书送达等工作,为当事人省心、省钱,让法官省时、省事,文书送达36863人次,直接送达率达70%,公告送达同比减少60.4%。该经验做法入选全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加大司法惩戒力度,对妨害民事诉讼的12名当事人罚款30万元,维护司法权威。曹某华伪造借条、潘某虚构拖欠工资事实、罗某恶意扩大债务金额,均被依法处罚。
(二)务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
深化诉讼服务、诉前调解、速裁快审三大平台建设,致力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当事人打造最舒适、最便捷的诉讼环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司法局协作,联合成立交通事故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涉法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8名调解员专司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有效推进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案件9144件。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建立速裁快审团队,快结小额诉讼、劳动争议等简易案件7361件,确保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三)持续加强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
构建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法官责任,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优化咨询把关机制,召开审委会25次、研究案件114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衔接机制,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加强重点案件评查,避免“同案不同判”,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04次、研究案件883件。出台《防控长期未结案实施办法》,督促审结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242件。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及时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7327件、裁判文书上网26760份、网络直播庭审4845场。
六、聚焦从严管理,锤炼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科学理论武装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全院干警践行初心使命,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贡献力量。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促使全院干警将全会精神转化为生动审判实践。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修订党建工作8项制度,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深化司法素能建设
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实配合全国文明单位复检工作。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创先争优、爱岗敬业成为推动法院发展强大精神力量。30名个人受到嘉奖,1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三等功,6名个人获“荣誉天平”奖章,4篇裁判文书获全市优秀裁判文书。我院连续5年获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财务决算工作获全市法检系统先进单位,成功创建为重庆市节约型机关。王翔荣获“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他身患癌症35次放疗后,毅然回到工作岗位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干警发扬“老黄牛”精神,无私奉献、奋力前行。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开展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深化队伍建设,提拔、重用部门正职9名,轮岗交流干部40名,晋升法官等级、行政人员职级、警长职务21名。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8份。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涉及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的70名干警和105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审务督察80余次,通报问题40余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干警3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6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10人,受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115人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件,满意率100%。加强常态化联络,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出席新闻发布会等活动75人次,市人大代表参加活动覆盖率达78%,我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精心办理政协提案2件,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配合政协第六视察团调研司法保护林和环境司法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12份。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凝结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关心与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工作机制等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存在差距。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争取统筹推进诉源治理合力不够。三是智慧法院建设仍需深化,利用科技助力审判、服务群众的能力需要加强。四是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问题仍有发生。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会迎难而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万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破解制约法院高质量发展瓶颈,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更强担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万州平安稳定。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万州建设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与万达开共建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践行“一心六型”两化路径,推动万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动生态法治保护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三是以更优服务满足人民司法需求。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司法服务。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四是以更深层次提升改革综合效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做到有序放权、有效监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强化电子诉讼应用创新,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坚持司法公正,做到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审判流程公开度和透明度,切实提升司法权威。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五个过硬”和“四化”总要求,打造“6+2“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廉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全面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是以更加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增强接受监督实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全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谱写万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解释或说明
“六清”行动 2020年4月,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胜,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上提出要按照“清彻底、清干净”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具体是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三项规程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三个规定 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利剑2020·三集中”专项行动 指市高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拘留、集中腾退、集中扣车”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 指我院与区林业局、大周镇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共建长江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的意见》,共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助力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融互促、协同共进。
巫山县林业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指陈常顺因滥伐林木被判处刑罚。刑事判决生效后,巫山县检察院向巫山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巫山县林业局责令陈常顺补种相应数量的树木,但巫山县林业局未依法履职。我院依法判令巫山县林业局在履行责令补种树木职责的同时,应制作具有可操作、可执行的作业方案,落实林业资源保护。
男童泼水公共走道未清理致人摔伤案 指男童汪某某不慎将饮料泼洒在医院走道,其监护人与医院均未及时清理,致使穿着拖鞋经过的邓某某滑倒摔伤。我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依法判决汪某某监护人承担70%责任,邓某某承担30%责任,医院承担20%补充责任。
丈夫伪造妻子银行存单案 指胡某某使用其妻的定期存单支取5万元后,因害怕被其妻发现,伪造了一张与原存单“相同”的存单。胡某某被我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境外盗刷银行卡案 指张某在某银行办理借记卡后,在未出国消费和遗失银行卡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在菲律宾盗刷6次,损失22万余元。我院认定银行因技术缺陷未能及时辨别伪卡交易存在过错,依法判决银行承担80%损失,张某承担20%损失。
“6+2”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根据万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通知》要求,筹建我院“6+2”新时代文明实践所。“6”是指:一区,江姐革命史、院史展陈、文明实践成果展示区。一室,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室。一庭,家事审判文化庭。一馆,万州区图书馆万州区法院分馆。一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一基地,“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2”是指:一支队伍、一套机制,着力打造“万州区法院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激励和鼓舞全体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