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综述
“十三五”以来,海口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要义和精髓,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重要论述为总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狠抓“三落实”,做到“三精准”。通过认真分析制约贫困村发展及贫困户家庭的致贫原因,精准制定“一村一案”“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逐项落实“三保障”、产业、就业、综合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四级战斗体系,完善“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机制,824名干部248个乡村振兴工作队覆盖所有镇村。至2020年底,海口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22个贫困村均达标出列,4342户1.9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7%下降为0。2020年贫困人口收入达到1.59万元,年均增长超过30%。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脱贫攻坚大比武和年度考核第一名。
一、“十三五”脱贫攻坚责任事项完成情况
(一)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
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脱贫攻坚期内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强抓队伍,建立书记、市长“双组长”抓扶贫的领导组织架构,成立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建16个专项工作组。市、区、镇、村和行业牵头部门逐年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明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机制,落实结对帮扶工作。强化书记抓扶贫,落实市区镇村书记遍访各项工作要求,把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书记遍访工作的核心,确保遍访出实效。选派22个驻村工作队和248个乡村振兴工作队,把力量向基层下沉,进一步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强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升打赢的能力和素质,累计培训干部8万余人次,特别是自“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每年培训人次均达到2万人次以上。在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后,包村到户责任不减,措施不减,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有力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方面
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一是合理安排项目,实现每户都有一项稳定增收项目。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76个,带动贫困户4342户种植经济作物、热带水果、南药等面积共7446.67公顷,养殖畜禽10.32万头/只、蜜蜂2000箱,水产养殖面积40公顷。二是实施农村低保对象“自强行动计划”,帮扶有劳力有意愿农村低保对象397户。三是大力提升扶贫产业组织化,培育产业带贫主体企业32个,通过“五带动”模式带动贫困户4295户次,实现贫困户产业组织化覆盖率100%。四是强化科技扶贫,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400名产业指导员和22名科技特派员构建全覆盖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扶持6个贫困村和50户贫困户开展科技扶贫示范户、示范村建设。五是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开展橡胶价格保险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天然橡胶400余公顷,参保贫困胶农800余户次;落实产业奖补政策,按贫困户当年农业产业发展纯收入超过4000元、8000元、1万元,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的标准,共奖励贫困户3596户次1100多万元。六是落实“三特”及庭院经济示范村发展,建设特色产业示范村8个,特色农产品8个,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11个,庭院经济示范村8个。七是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光伏、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精选“6+3”(重点发展荔枝、莲雾、鸡、花卉、蜜蜂、虾“六大”产业,并结合实际每个区增加2~3个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组合,建设村级屋顶光伏扶贫项目22个,种养产业项目16个,参与农户12025户52859人,其中贫困户1184户5370人,累计实现收益354.37万元。八是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采取“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抱团发展”和“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五种特色产业扶贫模式,培育推动63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扶贫。此外还逐项落实带贫主体带贫成效奖励、扶贫产品运销补贴、非洲猪瘟补偿、野生动物转产转型等各项帮扶政策,实现每个整村推进村有1个特色优势产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落实就业扶贫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及就业意愿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累计实现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3万余人次。通过设立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全市建成就业扶贫基地(车间)1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近1000人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发各类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开发、转移就业引导,实现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就业,“零就业”贫困家庭全部清零,开发413个扶贫公益岗位用于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就业奖补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的积极性,调动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共拨付各项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奖励2147.15万元,评选出钟少明、王昌黄、陈树木等90名“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并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制定《海口市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海口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规模为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动用风险补偿金2.8万元,规范和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贫困户小额贷款意愿调查,对有意愿、有能力的1939户发放小额贷款4206笔,累计贷款金额5786.73万元,做到符合贷款条件的实现应贷尽贷。同时严格贷款用途、按期还款的管理工作,清理完成“户贷企用”存量问题,有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综合保障扶贫政策。一是落实“两项制度”(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纳保对象680户1735人全部按规定纳入低保和特困范围,向全市1.9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目标。二是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为全部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三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460元/人/月提高至540元/人/月,特困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从600元/人/月提高至800元/人/月,实现两线合一要求。四是落实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等各项政策措施。
(三)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方面
落实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脱贫攻坚期内,连续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问题大排查,严格执行识别退出程序和标准,提高识别的精准率、退出的准确率,精准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42户1.93万名。开展每年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回头看”和数据比对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把扶贫对象产业就业帮扶成效、“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综合保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数据信息准确性、群众积极性和满意度、帮扶责任落实、巩固帮扶成效等方面情况一揽子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漏评错退问题,扣好精准扶贫的第一粒纽扣,提高脱贫质量。
落实精准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项目库建设管理。在符合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户申请、村申报、镇初审、区审定、市备案”的工作程序,逐村逐户征求发展意愿和需求,指导各村和贫困户按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各镇划片分组包干进村入户核实项目情况,各行业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复核审查,保证入库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真实性,较好地完成2018—2020年项目入库管理工作。逐年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将不能实施的项目及时移除出库,对一些因政策调整变化等急需建设的项目新增入库,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进一步完善2018年之前的项目管理和项目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全市筹措各级专项扶贫资金3.72亿万元,市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连续三年实现增长,有力地保障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的实施。按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资金到位后全部下达各区,各区将资金直接分配到镇,由镇统筹使用,实现市、区、镇“直通车”和“一个水龙头出水”,便于资金监管。同时,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报约谈支持度,确保连续五年来的财政扶贫资金年度支出率超过95%,极大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率。三是精准对接需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使用上与贫困户意愿挂钩、与贫困程度挂钩、与贫困村发展的实际需要挂钩,精准制定“一户一策”“一村一案”帮扶方案,按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抓好扶贫项目库建设,精准测算资金量和项目安排,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先后实施一批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到户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到村项目。四是强化监管保证资金项目精准。市审计、市财政、市纪检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保障资金高效使用和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脱贫攻坚期内,教育保障方面,抓好控辍保学和应扶尽扶工作,实现贫困学生无辍学,特惠性教育补助全发放,送教上门工作全落实,教育保障5.37万人次,办理休学(含重残免学、暂缓入学等)26人,送教上门9人。健康扶贫方面,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构建“四免一降五道保障”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五道”保障线,全力救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3户162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100%,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患30种大病798户814人均得到及时救治,救治率100%;患40种慢性病1101户1163人全部纳入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管理率100%。组建161支家庭医生团队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100%。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多轮开展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摸清危房存量增量变量,分年度、按节点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四类重点对象安全住房全覆盖。2016—2020年,全市完成522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44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1976户)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应改尽改。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投入近2.3亿元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巩固工程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99.75%、99.75%和95%。全面落实饮水安全管护责任,新装供水工程消毒设备1037台套补齐短板,落实资金做好农村水塔清洗消毒工作。分年度开展农村集中供水点和贫困户家庭末梢水水质检测,出具水质检测报告1.11万份,做到全覆盖和全达标。
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十三五”期间,海口市重视每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对号入座”省下发问题清单,全面查摆出全市共性问题,对应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区镇和各牵头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茬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验收和销号管理,市指挥部以实地抽查、暗访等形式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全省大比武、成效考核等对海口市问题整改成效进行全面检验,确保当年发现的问题全部清零,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落实防返贫致贫工作。引入“红黄绿”三色灯管理,建立健全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机制;印发《海口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实施办法》对全市农村农业常住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治。开展脱贫攻坚成效普查、建档立卡户返贫风险排查、农村重点人群返贫致贫风险排查等多轮排查工作,识别脱贫监测户8户33人,边缘户59户198人。通过及时帮扶,有边缘户25户77人、脱贫监测户3户7人解除风险预警。此外,落实防贫综合保险政策,2020年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边缘户1.95万人购买防贫综合保险,在防贫工作中增设一道保障线。
落实消费扶贫工作。开展“爱心扶贫大集市”百场百家系列活动、“爱心扶贫集市进社区”活动、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消费扶贫月等各项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消费扶贫集市216场,销售总金额886.8万元。加大“扶贫832”平台集中采购力度,引导市内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等积极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建设镇级电商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动员社会力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消费扶贫,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产品滞销,增加扶贫产品销量,线上消费额614万元。加强对贫困群众营销知识和经营理念方面的培训,加快适应从单一生产者向产销者身份的转变,提高扶贫产品营销水平。认定扶贫产品50个,销售金额8223.24万元,提升带贫成效,带动贫困户6565户4.26万人次持续增收。
落实交通扶贫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自然村通硬化工程926.66千米,窄路面拓宽工程331.37千米,县道改造2.63千米,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62.36千米,危桥改造工程50座,旅游资源路工程103.51千米,累计完成投资13.34亿元,有力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出台相关农村道路管护工作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专业管护,落实管护经费,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大力推进“交通+旅游”“交通+产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五条旅游资源路修建,带动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农村产品销售于一体的新型旅游业态。
落实旅游文化扶贫工作。共推进旅游扶贫项目48个,统筹市、区和社会投入资金3.55亿元,累计直接带动贫困人口1995户7577人增收。完成2个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接待规划,策划35个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招商。建有乡村旅游商品原料供应基地7个,设立旅游扶贫商品销售区30个,推出乡村旅游主题线路和精品采摘线路69条,打造9款旅游扶贫商品,优化升级2款旅游扶贫商品。开展乡村旅游扶贫技能培训45场,累计培训人数5150人次,涉旅企业累计吸纳200余名贫困户就业。累计建设136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室,乡村旅游点厕所33座,乡村旅游点及周边标识标牌312块,在15个村委会安装68套全民健身文体器材,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2976场,进行琼剧惠民演出239场。全市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海南省旅游小镇2个,椰级乡村旅游点15家,“金宿级”乡村民宿1家,“银宿级”乡村民宿8家。
落实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平台主阵地作用,设立165个教学点,集中组织贫困人口参加学习。发挥乡贤作用,广泛建立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红黑榜等,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开展“唱响新时代,打赢脱贫战”主题活动,举办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和“扶贫更要扶志扶智”系列主题教育培训,编印《海口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扶志扶智宣传手册》《富口袋更要富脑袋》,加大宣教力度,促进群众思想转变。
落实宣传助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依托中央、省、市媒体三级联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平台共同发力,中央媒体刊发海口市脱贫攻坚报道103篇,省级媒体刊发819篇,市级媒体刊发7300余篇。海口市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呈现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中央媒体的关注度前所未有,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等多家央媒对海口脱贫攻坚进行多角度的宣传报道;二是全国全网传播前所未有,多篇报道刊登在人民网总网首页首屏获1亿+的点击量,南海网策划《老外看海口扶贫》首期获海内外平台总点击量达47.9万;三是形式多样性前所未有,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得到广泛运用,各种访谈、现场活动、文艺晚会等增强宣传的穿透力和感染力。通过持续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海口市脱贫攻坚理论宣传持续深化,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理论之基。政策宣传及时有效,为基层工作给予有力的指导。典型宣传深入鲜明,极大推动全社会形成奋勇争先的良好风气。成果宣传系统全面,全景展示脱贫攻坚坚实步伐和卓著成就。
落实督查促脱贫攻坚工作。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找准问题、抓实整改,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总体提升。强化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由市指挥部(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督查工作,按强抽人、抽强人组建专门的督查组,建立“三查三看三督”工作机制,恪守“狠、实、准、廉”的工作标准,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通报、约谈压实效,在一线查摆问题、一线指导整改、一线抓实成效,以改促干促提升。一是抓牢考核指挥棒,围绕全省大比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对标对表开展模拟考核和专项督查。二是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阶段性中心任务开展重点督查。三是省、市、区督查力量联动,针对历年历次考核、督查、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及自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四是瞄准作风建设和在岗履职开展例行巡查和监督检查。督查工作坚持从严从快、立行立改,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诸如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能力作风不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扭转脱贫攻坚工作态势,有力地推动“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就业、金融旅游等各项扶贫政策在海口市落地生根,为如期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同时通过督查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锻造一支有坚强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二、经验做法
(一)制度集成创新,筑牢防返贫致贫的防线
一是监测对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将全市农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农户)全部纳入风险监测范围。二是创新提出“红黄绿”三色灯分类管理。除对应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设置“红灯户”外,还专门设置有较大返贫致贫风险的“黄灯户”和没有风险的“绿灯户”,既体现监测预警工作对象全覆盖,又在防返贫致贫中增设一道屏障。三是在帮扶措施上做到分级分类帮扶。根据预警对象不同和风险程度不同,在制度上专门安排突发性风险的帮扶,对因突发事件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提供临时救助帮助脱困,并规定每个环节的完成时限,体现了帮扶的时效性。此外还针对“红灯户”“黄灯户”风险不同,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别侧重于帮扶和引导,提出相应的帮扶措施,体现帮扶的针对性。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做出每年6月底前开展帮扶效果评估检查和12月底前开展帮扶成效考核评价的制度安排。五是着重于对象管理和激发内生动力。把“红灯户”和“黄灯户”也纳入“六治”专项活动的对象,实行“歇帮”制度,更加有利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六是增加预警对象反向制约条款。规定存在隐瞒家庭情况的,一经查明予以清退,并追回帮扶资金。
(二)创新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一是创新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宣教模式,评选表彰电视夜校“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脱贫之星”活动,采取“夜校+集市”“夜校+红领巾”“夜校+田教授”“夜校+献爱心”、有奖问答等教学模式,提高群众参与的兴趣和积极性。二是创新智志双扶的新路子,按照“组织放得心、群众信得过、产业兴得起、技能过得硬、传授听得懂、为民有情怀”六个标准,精选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和贫困户中的种养能手,组建一支活跃在田间地头的“田教授”服务队,既为贫困户传授种养技巧,又为贫困户讲述致富体会,还为贫困户树立一批脱贫光荣的典型,成为帮助贫困人口增强脱贫信心和激发内生动力的有力推手。如大致坡镇贫困户邝必传脱贫致富入党并当上“田教授”的故事,被《人民日报》以《我想成为这样的人》为题目进行专题报道。
(三)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率
按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资金到位后全部下达各区,各区将资金直接分配到镇,由镇统筹使用,实现市、区、镇“直通车”和“一个水龙头出水”,便于资金监管,实现资金精准使用、精准监管。市财政还出台加快资金支付的相关文件,简化资金报账手续,对扶贫资金支出开通“绿色通道”,符合报账条件的当日内审核拨付,协调银行确保做到即到即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设立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八道防线”
脱贫攻坚期内,组织开展多轮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大排查,在过程中通过设立拉网式排查、“回头看”、信息比对、预审初评、民主评议、复核把关、成果验证、督促纠偏等“八道防线”,真正把住“精准”这一要义,有效提升脱贫攻坚“两率一度”。
(五)强化激励,促扶贫干部干事创业
坚持“一线培养使用干部、一线考察考验干部、一线提拔任用干部”,制定出台《海口市关于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选拔重用优秀干部的实施意见》,提拔、重用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85人,先后提拔重用第一书记34名,选聘32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进入事业单位。通过《我是共产党员》党建专题栏目,对一批脱贫攻坚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担当作为。
(六)强化产业扶贫“造血”功能
一是打造管家模式,委托专业运营团队为各扶贫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对政府投入扶贫经营主体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创新帮扶模式,发挥32家带贫主体减贫带贫作用,按“五带动全覆盖”经营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共同发展。三是探索建立“科技支撑+企业标准化种植示范带动+贫困户精准扶贫种植”的扶贫发展新模式,由农业企业、农技专家组建“自强+致富”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三农”志愿服务,通过技术帮扶带动贫困户发展。四是推行“村党组织+合作社”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驻村工作队帮扶引导,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市乡村振兴局 许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