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20年,海口市总工会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作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有效载体,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相结合,制定《海口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暂行办法》,向省总工会推荐并命名1家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并命名刘洁等11家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3个省级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并补助每家工作室5万元工作经费。各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围绕企业产品开发、课题攻关、技术发明等开展创新工作,实现创新成果60项、成果转化17项、实用性专利19个、发明专利6个。
(市总工会 吴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