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2020年,海口市实施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调整。启动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遇到国家和省调整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水源费时按规定同步调整水价。年内城市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调整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3元,水价中包含的水资源费0.1元/立方米,自10月1日起执行。
推进海口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以强基础、抓试点和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为工作抓手,在巩固现有改革工作成果基础上,全面配合水务部门加快改革步伐,扩大改革范围,新增0.93万公顷改革任务。根据责任分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1.17万公顷改革区域的成本调查与评估,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